近日,黄女士来到丹阳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专窗咨询工作人员,她本人在南京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前不久回老家丹阳市购买了一套住房。因为得知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跨省通办”业务,就想来问问,能不能不用再辛辛苦苦跑一趟南京,而直接在丹阳提取缴存在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
若是以前,黄女士则需要回到公积金缴存地才能办理提取业务。而现在,她只需要在丹阳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购房提取”申请,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就能办理此项业务。丹阳公积金收到材料后将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传递电子影像材料,对方中心接收资料并认可后,就实现了在丹阳提取缴存在异地的住房公积金。仅三个工作日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通过了黄女士的提取申请。随着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顺利到账,这也是丹阳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的首例“跨省通办”业务。
今年以来,聚焦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丹阳公积金中心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窗等形式,彻底解决了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求。
为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异地办事需求,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对照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市公积金中心采取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提前完成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8个“跨省通办”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关注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镇江住房公积金APP”,进入我要提取退休销户提取功能。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
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是指通过购房地和缴存地两地公积金中心联办,缴存职工以线下方式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1)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携带相关材料至我市公积金中心设立的“跨省通办”专窗(详见附件)提出申请;
材料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我市不动产交易核查系统对职工购房信息进行核实、查验。
核实、查验购房信息,核实后,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核实未通过的,还应电话通知职工受理意见。
(3)窗口工作人员核实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将《“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扫描件和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反馈发送至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受理异地缴存职工递交材料时,职工应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同时提供:《不动产权证》或经不动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结婚证;户口簿;银行卡(Ι类账户,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支持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银行卡)、身份证。
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关注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镇江住房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选择我要提取选择购房提取选择购买异地新建自住住房/购买异地二手房,填写相关购房信息、提取金额、上传相关购房材料。
(4)购房所在地与缴存职工本人、共同购房配偶或共同购房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需一致,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材料(如职工身份证显示的住址与购房所在地一致的,无需再提供户籍)。
1.提取公积金提前还清: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关注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镇江住房公积金APP” 业务办理我要还贷偿还公积金贷款。
2.现金提前还清: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镇江住房公积金APP”业务办理我要还贷现金结清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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